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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航空飞行安全的物品,指在航空运输中,可能明显地危害人身健康、安全或对财产造成损害的物品或物质。
跨越速运整理主要有以下几类:
第一条: 爆炸品:如烟花爆竹、起爆引信等;
第二条: 气体:如压缩气体、干冰、灭火器、蓄气筒、充气球体、救生器、易爆开的车安全气囊、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瓦斯气瓶、灯泡等
第三条: 易燃液体:如油漆、汽油、酒精类、机油、樟脑油、发动机起动液、松节油、天拿水、胶水、香水、喷雾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
第四条: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如活性碳、钛粉、椰肉干、蓖麻制品、橡胶碎屑、安全火柴(盒擦的或片擦的)、干燥的白磷、干燥的黄磷、镁粉、固体胶等;
第五条: 毒性和放射性物品:如农药、锂电池(锂电池的收寄标准请参照邮件“关于锂电池是否界定为航空禁寄品的通知”)等;
第六条: 腐蚀品:如蓄电池、碱性的电池液等;
第七条:磁性物体,未加消磁防护包装的磁铁、磁钢等含强磁的制品。如验钞机、音箱、磁铁等含磁性的物体;
第八条: 妨碍公共卫生的,如尸骨(包括已焚的尸骨)、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第九条: 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放射性物质,具有腐蚀性的物品。如:化学药品、化学实验用品(高锰酸钾、硫酸等);
第十条: 粉末状物品 (不论何种颜色) 、液体(不论使用何种包装)、膏状物(如牙膏)、外包装有危险标志的货品;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如危险性病菌、医药用废弃物等.
航空快递的收件范围主要有文件和包裹两大类。其中文件主要是指商业文件和各种印刷品,对于包裹一般要求毛重不超过32公斤(含32公斤)或外包装单边不超过102厘米,三边相加不超过175厘米。随着航空运输行业竞争更加激烈,快递公司为吸引更多的客户,对包裹大小的要求趋于放松。而传统的航空货运业务以贸易货物为主,规定每件货物体积不得小于5*10*20厘米。邮政业务则以私人信函为主要业务对象,对包裹要求每件重量不超过20公斤,长度不超过1米。
安全准确
与其他运输方式比航空快递运输的安全性较高,1997年,世界各航空公司共执行航班1800万架次,仅发生严重事故11起,风险率约为三百万分之一。航空公司的运输管理制度也比较完善,货物的破损率较低,如果采用空运集装箱的方式运送货物,则更为安全。
航空货运单是由托运人或者以托运人的名义填制,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在承运人的航线上运输货物所订立运输契约的凭证。
航空货运单不可转让,属于航空货运单所属的空运企业,如跨越速运空运企业。